《关于济南市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2-05公办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900元/月、1200元/月、2000元/月;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月、1600元/月、2400元/月;独立民办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600元/月、1800元/月、2600元/月。
公办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托育费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900元/月、1200元/月、2000元/月;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300元/月、1600元/月、2400元/月;独立民办托育机构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1600元/月、1800元/月、2600元/月。
2月4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济南市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范了全市托育机构收费行为,减轻家长育儿负担,引导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和全面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决定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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