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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评审名单的公示

2023-04-28 15:42:28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托育示范城市省级书面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我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过书面评审,拟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予以公示。


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对象:

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排名根据先后)

公示期为20221031日至202211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21111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职责处室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家庭  符浩

联系电话:0991-8521125 13999128565

电子邮箱:xjwjwrkjcjtfzc006@xj.gov.cn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

邮政编码:830001

  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李晓慧

联系电话:0991-282453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3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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