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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称,今年积极开展立法调研,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托育服务立法。
2023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建议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积极组织开展立法研究,条件成熟时将托育立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据介绍,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法的议案,还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婴幼儿托育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在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婴幼儿照护难、生育养育经济负担重、影响女性职业发展,已成为影响广大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为提高生育率、释放生育潜能,建议制定婴幼儿托育服务(保障)法,用法律保障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普惠性与可及性。
当时的报道就透露,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托育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吸收了代表议案的相关内容。此外公开资料也显示,2023年以来,全国人大已多次派工作人员赴地方调研托育服务立法情况。
目前,一些省份率先推出了地方版的托育服务立法。例如,《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提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目前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公开报道显示,该条例明确托育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要求,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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