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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节选)(2022年4月25日 总工发〔2022〕5号)

2023-04-28 18:38:56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 意见(节选)(2022年4月25日 总工发〔2022〕5号)

(六)提升女职工生活品质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将托育服务纳入职工之家建设和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推进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加强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做好职工子女关爱服务,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十二)注重品牌塑造创新

强化品牌意识,推动工会女职工工作传统特色品牌的巩固拓展和发展提升,持之以恒做优做强女职工普法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玫瑰书香、会聚良缘、爱心托管、托育服务、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特色品牌,不断赋予品牌新内涵、新亮点,发挥品牌示范引领效应。

(十五)加大支持保障

各级工会要赋予女职工工作更多资源手段。选优配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干部。加大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以及“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 工会经费中列支。加强正向激励,将女职工工作情况作为评优评先 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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