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有哪些修改,将如何为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成长提供法治保障?来看3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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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提及托育服务,并在附则中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国资国企具有更強的资源统筹协调和动员能力,容易突破场地瓶颈,推动托育服务设施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运营。
托育服务的供需之间仍存在数量、结构与质量不匹配等问题。增供給、调结构、保质量……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胡欢系统“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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